股东查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作为金博股份的实控人以及金硅科技的参股方,廖博,是否...

来源: 问董秘2024-05-21

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作为金博股份的实控人以及金硅科技的参股方,廖博,是否 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以公平合理的定价,将锂电负极业务的重资产(如,需要机器设备厂房的投资和前期研发投入)的生产环节安排由金博股份代工,而将轻资产、高利润并掌握客户的销售环节交由金硅科技掌握,请正面回答是或否,谢谢。

董秘回答(金博股份SH68859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基于在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领域领先的技术优势、碳基复合材料热场在锂电池碳粉负极材料的应用前景、高温热处理等方面丰富的技术积累等综合因素投建了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公司向金硅科技销售负极碳粉、提供石墨化加工等产品及服务,相关投资决策和关联交易已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定价公平合理。同时,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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