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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5-31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4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9名(李岷副董事长、闫小雷董事、刘延明董事、王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健全分红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划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为基础,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且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的条件下实施。

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条件下,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拟分配利润不超过2024年中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5%。其后,公司在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统筹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华淑蕊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华淑蕊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1、预计2024年公司与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岷董事、闫小雷董事和刘延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2、预计2024年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

3、预计2024年公司与北京金控资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岷董事、闫小雷董事和刘延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4、预计2024年公司与璟泉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岷董事、闫小雷董事和刘延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5、预计2024年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

6、预计2024年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

7、预计2024年公司与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王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四)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华淑蕊女士简历

华淑蕊女士,1979年6月生,现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

华淑蕊女士曾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宜宾发展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宜宾市政府副市长,曾兼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曾挂任宜宾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华淑蕊女士自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自吉林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与经济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26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4名(董洪福监事、李放监事、王晓光监事和林煊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笑予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有助于健全公司分红机制,符合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和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根据以上规定,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已回避该议案中相关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连股东需放弃相关事项的投票权。对该议案之外需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事项,关联/连董事亦需回避相关事项的表决,关联/连股东亦需放弃相关事项的投票权。

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同意。

(二)上年度(2023年度)关联/关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情况

(1)关联/关连方往来损益发生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关联/关连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鉴于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情况及交易量难以预计,参照市场惯例,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的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注2:本公司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时,对与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予以多维度计量。除上表数据外,其与本公司发生的(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为人民币28.04万元,包括债券借贷等业务;(2)证券和金融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9.88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客户佣金收入、债券承销收入;证券和金融服务支出为人民币13.73万元,主要为债券承销佣金、基金代销佣金、证券账户利息、银行手续费。

2、关联/关连共同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管理,公司对2024年及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1、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预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与本公司所产生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方包括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北京金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资本)、璟泉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泉私募)、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

注:鉴于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情况及交易量难以预计,参照市场惯例,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实际发生金额将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

2、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预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与本公司所产生的关连交易,该等关连人士包括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预计本公司与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连交易类别为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其中相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债券、债券正回购、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基金托管及外包等服务。

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持续监察与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连交易,并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测算《香港上市规则》项下资产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股本比率等比率中的适用比率,一旦适用比率达到0.1%,则该等关连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一旦适用比率达到5%,则该等关连交易需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预计可能发生关联/连交易的关联/连方和关联/连关系概述

1、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预计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1.1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金控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81%的股份,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于2018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范文仲,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金融控股公司业务。

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是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定义的在本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与北京金控集团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在2024年及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若出现符合上述情形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将纳入本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1.2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1.2.1 光大集团:公司曾任董事王小林先生曾兼任光大集团董事(注:王小林先生已于2023年3月辞去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于2023年2月辞去光大集团非执行董事职务,属于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吴利军,注册资本人民币7,813,450.36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信息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同)。

1.2.2 北京金控资本:公司董事闫小雷先生曾兼任北京金控资本董事(注:闫小雷先生已于2023年7月辞去北京金控资本董事职务,北京金控资本属于过去12个月内曾为公司关联法人的情形。 )。北京金控资本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广龙,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北京金控资本亦为北京金控集团的附属公司。

1.2.3 璟泉私募:公司曾任董事朱佳女士(注:朱佳女士已于2024年4月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属于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兼任璟泉私募董事,公司董事闫小雷先生曾兼任璟泉私募董事(注:闫小雷先生已于2023年6月辞去璟泉私募董事职务。)。璟泉私募成立于2020年10月30日,法定代表人吴寅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璟泉私募亦为北京金控集团的附属公司。

1.2.4 中国建投:公司监事王晓光先生兼任中国建投董事。中国建投成立于1986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董轼,注册资本人民币2,069,22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处置、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咨询。

1.2.5 中建投信托:公司监事王晓光先生兼任中建投信托董事。中建投信托成立于1979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刘功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1.2.6 中信城开:公司董事王华女士兼任中信城开董事。中信城开成立于2015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聂学群,注册资本人民币1,36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和出租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2、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预计可能发生关连交易的关连人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81%的股份,属于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属于《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连方。北京金控集团基本情况详见上文1.1中所示信息。

三、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均为日常业务,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连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此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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