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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5-30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4-02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建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周建峰先生简历

周建峰,男,1982年6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士。曾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干部科干部主管,上海报业集团人事高级主管(正科级),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运营资深专业经理,储备项目行政人事部经理,南京雨花项目公司助理总经理(行政人事)。现任公司下属公司行政人力中心总监。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4-03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选举陈冬华先生、陈松蹊先生、徐建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冬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选举徐建东先生、王晓松先生、陈松蹊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徐建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选举陈松蹊先生、陈冬华先生、徐建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陈松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选举王晓松先生、陈松蹊先生、陈冬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王晓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王晓松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管有冬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陈鹏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杭磊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晓松先生简历:

王晓松,男,1987年12月生,200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项目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营销部总经理、董事兼总裁,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管有冬先生简历:

管有冬,男,1983年1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经理、助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陈鹏先生简历:

陈鹏,男,1974年5月出生,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曾任天同证券研究所行业及公司研究员,中原证券研究所财务顾问部副总监,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陈鹏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68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杭磊先生简历:

杭磊,男,1981年6月出生,MBA。2009年6月进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总裁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后,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杭磊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8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鹏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5.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05议案名称:增信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06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议案12、议案17、议案18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少辉、丁紫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4-03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周建峰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陆忠明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陆忠明先生简历

陆忠明,男,1972年3月生,会计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审计部副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助理总裁,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标签:新城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