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世龙实业(002748)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赵敬国代理股民索赔案已递交一批立案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14

2024年3月12日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拟对世龙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55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世龙实业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3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4〕1号)。经江西证监局查明,世龙实业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汪国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号)。因公司总经理、董事汪国清未依规履行向上市公司报告义务,导致世龙实业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汪国清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21日-2023年5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世龙实业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世龙实业归母净利润预计盈利1600万元–24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1.12%-86.68%;扣非净利润预计亏损800万元–16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4.48%-108.96%。在诉讼方面,赵敬国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世龙实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经递交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世龙实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世龙实业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世龙实业:于2020年4月21日-2023年5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