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违规被查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给予公开谴责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市场号
投资者全方位服务平台,立足于投资者需求,倡导理性与价值投资。以“帮助投资者建立起自主、科学、专业的投资系统”为己任,普及投资技巧、法律等权益知识、分享名家观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显示,3月12日,因如意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等违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历史信息显示,如意集团涉嫌信披违规事件早在今年年初便已被中国证监会查明,1月4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已对如意集团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经查明,如意科技、如意时尚是如意集团的关联人。2019 年 1 月至 6 月,如意集团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并向上述三家公司预付货款的方式,累计将 59,400 万元最终划转至如意科技银行账户。上述如意科技对如意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7%,占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 21.46%、21.41%。截至2021 年 4 月 29 日,如意科技已向如意集团归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019 年 10 月至 11 月,如意集团累计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账户支付 109,855 万元,用于收购如意科技控制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500 万元合伙企业份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如意集团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27%,占 2019 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 39.59%。
根据 2005 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如意集团应当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应当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上述收购维信基金份额事项披露为关联交易,但未予披露。
随着如意集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意味着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被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8月3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一、对如意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邱亚夫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三、对张义英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四、对杜元姝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当事人也被给与警告,并处于不同程度罚款。
此外,当事人邱亚夫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当事人张义英、杜元姝的违法情节严重,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邱亚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义英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杜元姝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