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红相股份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宜通世纪投资者此前已有获赔到位
2024年1月2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广州中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30031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违法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 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此外,2024年1月2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安排。(*ST红相维权入口)
2023年5月11日,红相股份(300427)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4月29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红相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尤其是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在已有获赔先例的情况下,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关注并及时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