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辞职暨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02-2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辞职暨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周国强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辞职后,周国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国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周国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努力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障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事务正常开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沈顺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2-8899721;
传 真:0572-8468710;
邮 箱:info@zjhuilong.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