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判了!同洲电子(002052)索赔,股民胜诉!受损股民尽快起诉!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29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凌铮律师专栏)

特别提醒:2021年07月08日,同洲电子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正式诉讼阶段。本案诉讼时效即将到期,逾期未起诉,或将承担时效过期的败诉风险,(ST同洲维权入口)

符合条件的股民积极报名参加维权,受损股民起诉索赔案件目前已有胜诉先例!同洲电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赔付原告投资差额损失等,部分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3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现已对其中的114宗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同洲电子应赔偿119名投资者8282743.04元。

(本文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全网粉丝超百万,浏览量超2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