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天喻信息)股票索赔: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天喻(天喻信息)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26日,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天喻、天喻信息)发布收到《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经查,天喻信息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1年,天喻信息与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昌水天)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昌喻投资),昌喻投资的资金用于向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亿赞普)收购重庆市钱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钱宝)的15%股权。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由于重庆钱宝未达到协议承诺,亿赞普以1.26亿元回购昌喻投资持有的重庆钱宝2.1%股权。
2023年10月,南昌水天因重庆钱宝未完成协议承诺,根据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智能)、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下称武汉同喻)与南昌水天签署的财产份额预约收购协议,及南昌水天与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深创智能、武汉同喻履行回购义务,天喻信息等对回购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冻结了天喻信息部分银行账户余额及武汉同喻持有的天喻信息的部分股权。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向关联方担保,控股股东新增所持公司578.8万股股份被冻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局决定对天喻信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天喻信息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湖北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股民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天喻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ST天喻股票,且在2023年12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ST天喻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