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000078.SZ)拟向丝纺集团、广新集团定增募资不超14.88亿元
海王生物(000078.SZ)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丝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广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2.4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2024年7月28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王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157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丝纺集团,占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1.48%。
同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王菲女士签署《放弃表决权协议》,约定海王集团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007亿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2.74%)对应的表决权;约定张思民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40.17万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对应的表决权;约定张锋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133.11万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对应的表决权;约定王菲女士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29万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2%)对应的表决权。上述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日起长期有效,直至丝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5%以上之日。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已完成1.197亿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回购注销之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26.31亿股。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后,丝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2.00%的股份及表决权,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丝纺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次发行完成后,丝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9.357亿股,约占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8.78%。本次发行完成后,丝纺集团取得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