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盛屯矿业(600711)信披违法违规预处罚下发,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7-31

2024年7月31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业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盛屯矿业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4月26日-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8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4号)。经查明,盛屯矿业及相关人员涉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盛屯矿业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359,367,524.96元,多计利润总额93,721,431.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少计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营业收入78,188,326.37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876.8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4月26日-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盛屯矿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预处罚下发,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盛屯矿业:于2022年4月26日-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盛屯矿业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