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09-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广都”)就其与债务人一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霖公司”)和债务人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新城”)有关民间借贷纠纷的二个案件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3-034号)】。现就上述诉讼事项披露进展如下:
2023年8月29日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浙0624民初2242号)(以下简称“本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并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宋都公司归还原告绍兴广都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4783561元和违约金;
2.原告绍兴广都对被告东霖房产为本债权出具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本诉讼一审已审理终结,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本次诉讼相关的历次公告:
2-1.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3-034号)。
2-2.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3-038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