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1名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于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为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自有资金的安排,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自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情况,系公司执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该股份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58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2024年3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7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