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11年年报虚假记载!ST鹏博士(600804)预处罚下发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29

2024年3月28日晚,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博士”)发布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责令改正,给子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根据相关公告,ST鹏博士连续1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士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ST鹏博士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基于上述公告和文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士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24年1月31日,ST鹏博士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125万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3,495万元。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ST鹏博士预处罚落地,索赔案件事实基本明朗,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鹏博士:于201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士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鹏博士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