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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2-20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3191 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51,57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881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1号)同意注册,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9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0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27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60,00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6号)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995,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958.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69,95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智尚转债”,债券代码“123191”。

“智尚转债”的转股期为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9年4月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尚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2月08日,“智尚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92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60,000,992股,其中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251,57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815%,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08,42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18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3名股东,分别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南晟”)、烟台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盛坤”),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以及在公司上市后追加的其他承诺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法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51,57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881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龙口祥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通过烟台盛坤间接持有公司3,847,500股,通过烟台南晟间接持有公司4,725,000股,因此南山集团通过烟台盛坤和烟台南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将解除限售。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南山集团、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注1: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3年12月0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山集团、烟台盛坤、烟台南晟均已严格履行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以及在公司上市后追加的其他承诺。公司本次申请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未来南山集团、烟台盛坤、烟台南晟在减持时,还应遵守其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烟台盛坤和烟台南晟减持时,亦应遵守其关于减持方面的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解除限售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