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财务造假引发的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推进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西陇科学(002584)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并推进索赔立案工作。(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3年7月7日,西陇科学(002584)公告,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西陇科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实际控制广州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通过与上述公司虚构乙二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此外,西陇科学还协调第三方公司配合,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插入到宁波汕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已开展的甲醇贸易链条中,后续通过返还贸易利润,协调安排资金到相关客户用于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西陇科学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7,647,922.97元、营业成本合计595,989,246.87元、利润合计1,658,676.10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7,764,040.40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283,514.95元,利润合计13,480,525.46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354,194.46元,营业成本合计777,229,329.99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864.47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在2021年4月29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西陇科学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