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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0-12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43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732,757股,限售期为自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2,088,640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7,826股,并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6,831,30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299,9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31,308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732,757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12,088,64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3,821,39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9.94%。上述股份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0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转增22,479,0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9,310,328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已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毕。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创投”)、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华天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信安春秋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同心众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圣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

2、奇安创投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本企业减持股份,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国信证券永信至诚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申请书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永信至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永信至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821,397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732,757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088,64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