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318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700.67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6.8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摊薄后市盈率为48.0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41倍,超出幅度约为48.20%;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市盈率40.24倍,超出幅度约为19.3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5.80元/股(不含35.8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5.8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拟申购价格为35.8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2023年9月21日14:08:17:751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3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8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5,32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462,110万股的1.012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8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9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9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6.87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陕西华达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陕西华达员工资管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陕西华达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1.74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8%。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34.945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4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40.1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66.6912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7.28%。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442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26.8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4.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6.87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9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41倍。
截至2023年9月21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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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9月21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陕西华达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技术领先及创新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电连接器的研制生产单位,持续加大对高可靠产品的研发创新投入,通过与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合作,共同完成了国家高可靠射频连接器、射频电缆组件和微矩形连接器等标准制定及修订,是国内生产高可靠射频同轴连接器、低频连接器、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的主要厂商。
公司积极主导和参与电连接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参与起草101项各类标准,其中已发布标准57项。经中国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公司共有30项产品处于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水平。
②严格的质量保证和产品检测优势
公司于2003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2004年通过GJB9001A-2001军工质量体系认证。2018年完成ISO9001:2015的换版,2019年完成了GJB9001C-2017的换版,并根据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多次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和换版,多年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近年来,航天五院对航天器用高可靠电连接器的研制生产提出了PCS体系建设的要求,公司作为国家高可靠电连接器的主要生产单位,按照PCS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产品生产过程PID文件、QE质量工程师的体系及风险识别管理控制,通过了航天五院PCS体系审核,成为了航天器用高可靠电连接器的优选供方。
目前公司试验测量设备共有15大类,总数312台(套),设施面积2,241.50㎡,并根据高可靠产品的特殊需求,建立了多个电连接器专用检测试验平台,可满足电连接器产品的过程检测和质量一致性检测需求。
③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及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电连接器的生产商之一,经历五十余年的沉淀积累已形成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有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中国兵器下属单位、航空工业下属单位、航天科工下属单位、航天科技下属单位以及华为等,并且主要客户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尤其是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领域的电连接器,由于涉军产品具有一定供应商黏性,并且按照国家武器装备发展要求,电子元器件供货厂家需要具备相应军品资质,经长期稳定供货,定期接受用户的监督审核合格后,方可列入优选合格供方,因此公司在客户稳定性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④拥有多条贯彻国军标生产线
贯彻国军标生产线是通过贯彻国家军用标准建立生产线,完善生产线软硬件设施,提升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产品通过技术攻关,产品通过第三方鉴定检验,定期接受国家质量认证委员会监督检查,保持生产线合格资格,满足武器装备质量与可靠性要求。公司现有贯彻国军标生产线6条,覆盖了公司射频同轴连接器、低频连接器、射频电缆组件产品。
⑤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电连接器的生产商之一,是国家军用射频电连接器核心企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接插元件分会的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学会会员单位、全国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全国电子设备用高频电缆及连接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是西安市军民两用技术产业示范企业、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企业与明星企业。同时公司也是西安电连接器产业基地、西京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和西安军民两用技术元器件示范园“两基地一园区”骨干企业。公司产品曾先后荣获“陕西省名牌产品”、“西安市名牌产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采购认证管理部-连接器技术认证部颁发的“2018年度优秀质量专项奖”以及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多项航天领域荣誉和奖项。
本次发行价格26.8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8.0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41倍,超出幅度约为48.20%;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0.24倍,超出幅度约为19.3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1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404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8.26%;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372,35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8.36%,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387.72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3,418.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6.87元/股对应融资规模约为72,567.0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本次发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53,418.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6.87元/股和2,700.67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2,5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879.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4,687.1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10月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0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11、如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9月18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