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大连热电及相关责任人被予以监管警示

来源: 证券时报e公司2023-09-25

9月25日,上交所对大连热电(600719)及有关责任人作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原因是大连热电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回溯前情,大连热电2023年7月13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亿元到-1.2亿元,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01亿元到-1.2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扭盈为亏。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大连热电2023年8月22日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亿元到2.35亿元,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2亿元到-1.07亿元。

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东海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资产处置账务处理,影响2023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约3.28亿元。2023年8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实现归母净利润2.07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5亿元。

上交所认为,公司半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当期业绩的情形,确保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但大连热电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业绩与预告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归母净利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大连热电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大连热电时任董事长田鲁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张永军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董事会秘书郭晶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孙红梅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晓辉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大连热电及时任董事长田鲁炜、时任总经理张永军、时任董事会秘书郭晶、时任财务总监孙红梅、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晓辉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热电易主在即,公司的主营业务也即将发生变更。大连热电9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洁净能源集团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及负债;拟向恒力石化、恒力化纤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康辉新材合计100%股权;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此次重组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为6.52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101.53亿元。此次重组后,公司将战略性退出热电行业,康辉新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来将定位于新材料行业,主要业务为功能性膜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恒力石化,实控人将变更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

另据上交所9月25日公告,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戈亚芳、葛维龙、陈强、恽伶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黑牡丹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商誉计提不准确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黑牡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对黑牡丹时任财务总监恽伶俐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