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
2024年2月5日晚,方正电机(002196)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至此,方正电机虚假陈述证据已完整,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
许峰律师代理的方正电机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上市《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方正电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
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经计算,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提“三包费”金额分别为25,507,964.70元、4,230,689.72元、-14,981,900.30元、-12,403,994.38元、-2,564,102.2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98%、22.67%、-2.31%、-148.94%、-0.77%,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二)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
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形成商誉828,611,977.03元。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经计算,结合“三包费”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2,924,340.56元、1,733,842.21元、32,906,876.18元、14,717,695.60元、-84,412,115.2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40%、9.29%、5.08%、176.72%、-25.26%。
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2023年8月15日,方正电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4月29日到2023年6月27日之间买入方正电机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方正电机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