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锦港(600190)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前一次立案处罚决定书已出,股民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11-07

ST锦港2024年11月2日被证监会立案的原因主要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综合各方面信息,具体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1.前期财务造假问题的后续影响:

-虚假贸易业务:公司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这些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这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此基础上,有可能这期间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有可能是2022年及之后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2.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关联影响:2024年10月28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等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锦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董事长徐健被取保候审。公司高管层出现这样的问题,反映出公司在信息披露管理和内部治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3.股东方面的信息披露问题: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股东层面的信息披露违规可能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资金往来等方面存在关联,进一步增加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和违规嫌疑。

4.其他潜在的未披露违规行为:除了已知的问题,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可能还涉及公司其他潜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或不完整等情况,但这些都需要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来证实。

具体原因还需等待证监会调查。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王奕尧律师提醒,ST锦港(600190)索赔条件:第一个区间:2019-04-17到2023-11-10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3-11-11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第二个区间:上市到2024-11-1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11-2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第二次证监会立案索赔区间尚待进一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锦州港维权入口)

(王奕尧律师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法律硕士的学位,并且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曾在证券公司任职,现任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资本市场的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王律师专注于代理证券诉讼和资本市场案件,尤其擅长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处理,并且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同时,王奕尧律师还精通上市、挂牌业务,不仅对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也有自己独到见解,执业证号:1210220170363252)(王奕尧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