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子公司被立案,中船应急投资者准备索赔了
10月21日晚间,中船应急(300527)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受此负面信息影响,10月22日中船应急股价大跌11.79%,收盘价为9.43元/股。
中船应急,公司全称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应急产业,产品涵盖应急保障、应急救援、应急预警和应急服务四大板块业务。
中船应急是央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与中船应急之间的关系如下:
除了中船应急之外,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还有:中国重工(601989)、中国动力(600482)、中国海防(600764)、久之洋(300516)、中船汉光(300847)、中国船舶(600150)、中船科技(600072)、中船防务(600685)、中国船舶租赁(港股)(03877)、昆船智能(301311)、中船特气(688146)。
9月18日晚间,“南船”中国船舶、“北船”中国重工分别公布了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预案与复牌公告。“南北船合并”开始正式步入实质性阶段。受合并重组预期影响,中船应急股价大幅拉升,自9月19日起至宣布被监管立案,累计涨幅约60%。
监管立案公告并未说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是何事项。不过,有媒体报道称,中船应急证券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表示“目前还在调查阶段,暂未明确具体情况,但大概率与去年12月份收到的警示函有关”。
回溯前情,2023年12月20日,中船应急公告,时任董事长唐勇、现任董事长王小丰、总会计师李应昌,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公司的违规事实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收入确认不准确、坏账计提不准确的情况。
在收到警示函后不久,2024年1月16日,中船应急披露了整改报告和会计差错更正公告,针对警示函提出的收入确认不准确、关联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完整等问题,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了相关财务数据。其中,有两项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问题:“公司2021年签署8套应急装备产品销售合同,2022年仅验收并交付2套,6套未取得验收文件,但是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公司2021年签署了多批量应急装备的销售合同,其中部分产品于2023年才交货,但是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
上述两项收入确认不准确,合计增加利润1298.15万元。
在对全部会计差错追溯调账之后,中船应急2022年的归母净利润首次出现亏损,由原来的盈利166万元,变成了亏损528万元。
2023年度,中船应急营业收入6.03亿元,同比下降63.63%,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17亿元,同比下降3996.77%。
2024年半年报显示,中船应急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同比增加66.11%,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27.74万元,同比增加99.16%。2024年度公司能否实现扭亏为盈,还有待观望。
而就中船应急(300527)受损投资者而言,律师认为,可以准备索赔了。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暂定,中船应急股票的索赔条件为:投资者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中船应急维权入口)
一、在2023年4月22日到2023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中船应股票,且在2023年12月19日收盘持股;
或者二、在2024年10月21日及之前买入中船应急股票,且在2024年10月21日收盘持股。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中船应急的对账单(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文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她先后代理投资者向一百多家违规上市公司提起了证券民事索赔诉讼,成功帮几千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臧小丽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