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邹娜女士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晓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邹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吴晓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邹娜女士和吴晓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邹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晓艳女士离任后仍在公司证券法务部任职。
邹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吴晓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2,4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吴晓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6,4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邹娜女士和吴晓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江先生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吴江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电话:0512-53989120
传真:0512-53989120
电子邮箱:wujiang@sidik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11号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5日
附件:吴江先生的简历
吴江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MPAcc)学位。1998年7月至2001年5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1年5月至2008年8月,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2008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吴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