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控股”)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文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文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文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文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梅玫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梅玫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梅玫女士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梅玫女士简历:
梅玫,女,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稽核会计、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百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主管。2016年6月至今,历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部门副总经理,现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4年12月,兼任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2024年12月,兼任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梅玫女士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华塑控股、持有华塑控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梅玫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