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股票索赔: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受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他人操纵金陵体育股票受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对易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会对易伟操纵“金陵体育”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易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易伟控制使用证券账户情况。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下称操纵期间),易伟控制使用39个证券账户交易“金陵体育”股票。二、操纵“金陵体育”情况。在操纵期间,易伟控制使用账户组,影响“金陵体育”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83,342,207.12元。我会决定:没收易伟违法所得83,342,207.12元,并处以83,342,207.12元罚款。
章祥兵律师表示,《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该案在二审中也获得胜诉,这是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首次出现终审胜诉案例!
章祥兵律师成功代理过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件,熟悉此类案件因果关系的认定、损失如何计算等要点。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金陵体育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买入金陵体育股票,且在2019年6月4日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金陵体育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