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慧辰股份(688500)发布半年度报告,业绩亏损且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8-29

2024年8月29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或“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同比下降21.90%;归母净利润亏损3602.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405.47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116.1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063.5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6.61万元,上年同期为-1081.28万元;报告期内,慧辰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49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4%。此外,去年12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多年财务造假被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还面临着投资者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7月13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何侃臣、赵龙、徐景武、马亮)〔2023〕9号:对慧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共计1100万元。北京证监局认慧辰股份存在如下违法违规事实:(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慧辰股份本身外,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恐怕也难逃其责,或将同样面临股民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7月13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慧辰股份已被证监局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慧辰股份:于2020年7月13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慧辰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