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9月2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邹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谭跃先生的辞职报告。谭跃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谭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由于谭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谭跃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谭跃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谭跃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谭跃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邹海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邹海波先生为会计专业独董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海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谭跃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海波:男,1959年9月生,大学本科,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副主任。现任烟台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截至本报告日,邹海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