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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4-08-28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曾兆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所需,曾兆武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辞职后曾兆武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兆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曾兆武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曾兆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推荐曾兆武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丁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丁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推荐丁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丁峰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丁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曾兆武先生及丁峰先生的简历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个人简历

曾兆武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硕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政府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在读,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首创大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首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职班子成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曾兆武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相关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峰先生,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丁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相关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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