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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4-08-2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宋晓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宋晓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宋晓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宋晓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晓先生通过持有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89%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宋晓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宋晓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汪光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简历汪光跃,男,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法律资格证书,2014年1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法务经理、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21年11月至今,历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法务部副总监。

汪光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