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进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进锋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进锋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进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进锋先生持有公司0.23%股份,张进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张进锋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进锋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经持有公司48,192,77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6.17%)的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余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
余洋先生简历余洋,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获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财务中心核算会计,2013年11月起至2022年12月历任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核算会计、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筹资专员、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副经理、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常高新金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互联筹备组组员,2023年12月起任常高新金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常州高新互联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余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余洋先生现任常高新金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5%以上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9%的有限合伙人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常高新金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余洋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信(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外,余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