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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6-04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99,000,000.00元,公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股份,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8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6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1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的调整。

2.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186号

3. 咨询联系人:郎威

4. 咨询电话:0533-6091220

5. 咨询传真:0533-6099899

八、备查文件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